問題詳情
7 甲公司經營汽車租賃,為 A 車、B 車與 C 車之所有人。甲出租 A 車於乙,租金每月 2 萬元。丙公司經營汽車修理,甲委託丙公司修理 B 車。甲公司出賣且移轉 C 車所有權於丁,價金 120 萬元,並約定:丁得分 24 期付款,每期 5 萬元,2 年內繳清;利息共 7 萬 2 千元,每期 3 千元。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公司對丁的每期價金請求權,其消滅時效期間為 5 年
(B)甲公司對乙的租金請求權,其消滅時效期間為 2 年
(C)丙公司對甲公司的修繕報酬請求權,其消滅時效期間為 2 年
(D)甲公司對丁的每期利息請求權,其消滅時效期間為 5 年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385714
統計:A(54),B(28),C(5),D(22),E(0)
用户評論
【painting】評論
(A)錯誤,甲非以經營買賣車輛為業之人,其價金請求權無民法 第127條第8款適用,應回歸適用15年時效。 (參照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524號判決: 再者民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第八款規定之商人雖不必具有一定之條件 ,惟必須係從事商品販賣實業之人,即以販賣為業務之人,始得 謂「商人」。公司雖均以營利為目的,但從事之業務各異,若非 從事商品販賣實業,尚不得認係民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第八款所指 之「商人」)(B)正確,第127條第3款(C)正確,第127條第7款(D)正確,第12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