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43 條、第 44 條、第 45 條、第 89 條之規定,行為人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情節輕微而事實明確,警察機關經審酌後認為應裁罰行為人新臺幣 1,800 元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得不經通知、訊問而逕行處分
(B)於訊問後,除有繼續調查必要者外,應即做成處分書
(C)於訊問後,應即移送該管簡易庭裁處
(D)於訊問後,按其情節顯可憫恕,得移送該管簡易庭為減輕罰鍰之裁處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3062
統計:A(63),B(377),C(60),D(16),E(0)

用户評論

【用戶】胡迪警佐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A 得不經通知、訊問而逕行處分 (但其處罰以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下罰鍰或申誡為      限)。B 於訊問後,除有繼續調查必要者外,應即做成處分書 →正解!C 於訊問後,應即移送該管簡易庭裁處 → 裁定D 於訊問後,按其情節顯可憫恕,得移送該管簡易庭為減輕罰鍰之裁處 → 應     第四十三條第一項所列各款以外之案件,警察機關於訊問後,應即移送該

【用戶】寫了再說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第45條(即時裁定)  第43條第一項所列各款以外之案件,警察機關於訊問後,應即移送該管簡易庭裁定。   前項警察機關移請裁定之案件,該管簡易庭認為不應處罰或以不處拘留、勒令歇業、停止營業為適當者,得逕為不罰或其他處罰之裁定。 第43條(處分書之製作)  左列各款案件,警察機關於訊問後,除有繼續調查必要者外,應即作成處分書: ( B)  一、違反本法行為專處罰鍰或申誡之案件。   二、違反本法行為選擇處罰鍰或申誡之案件。   三、依第一款、第二款之處分,併宣告沒入者。   四、單獨宣告沒入者。   五、認為對第一款、第二款之案件應免除處罰者。   前項處分書應載明左列事項:   一、行為人之姓名、性別...

【用戶】胡迪警佐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A 得不經通知、訊問而逕行處分 (但其處罰以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下罰鍰或申誡為      限)。B 於訊問後,除有繼續調查必要者外,應即做成處分書 →正解!C 於訊問後,應即移送該管簡易庭裁處 → 裁定D 於訊問後,按其情節顯可憫恕,得移送該管簡易庭為減輕罰鍰之裁處 → 應     第四十三條第一項所列各款以外之案件,警察機關於訊問後,應即移送該

【用戶】岩田光夫

【年級】

【評論內容】(A)情況限定1500元以下或申誡(D)得減輕或免除之

【用戶】岩田光夫

【年級】

【評論內容】(A)情況限定1500元以下或申誡(D)得減輕或免除之

【用戶】骨頭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首先89條並不處拘留或營業罰,不用送簡易庭。再來超過1500元,因此不得逕行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