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依土地稅法之規定,已規定地價之土地,應按申報地價徵收地價稅。其地價稅之基本稅率為何?
(A)千分之一
(B)千分之五
(C)千分之十
(D)千分之十五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Raby】評論

土地稅法 第16條(稅率)  地價稅基本稅率為千分之十。土地所有權人之地價總額未超過土地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累進起點地價者,其地價稅按基本稅率徵收;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者,依左列規定累進課徵:   一、超過累進起點地價未達五倍者,就其超過部分課徵千分之十五。   二、超過累進起點地價五倍至十倍者,就其超過部分課徵千分之二十五。   三、超過累進起點地價十倍至十五倍者,就其超過部分課徵千分之三十五。   四、超過累進起點地價十五倍至二十倍者,就其超過部分課徵千分之四十五。   五、超過累進起點地價二十倍以上者,就其超過部分課徵千分之五十五。   前項所稱累進起點地價,以各該直轄市或縣(市)土地七公畝之平均地價為準。但不包括工業用地、礦業用地、農業用地及免稅土地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