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ypress Chou】評論
證券交易法 X(A) 私募普通公司債,...
【謝如如】評論
(A) 私募普通公司債,其發行總額,除經主管機關徵詢目的事業中央主管機關同意者外,不得逾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餘額之百分之四百
【跟他拚了!】評論
第28-4條:有擔保公司債、轉換公司債或附認股權公司債,其發行總額,不得逾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餘額之百分之二百。第43-6條:普通公司債之私募,其發行總額,除經主管機關徵詢目的事業中央主管機關同意者外,不得逾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餘額之百分之四百(A),不受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七條規定之限制。並得於董事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次辦理。第43-8條:該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起三年內(C)不得再行賣出。第43-6條:應募人總數不得超過三十五人(B)。
【Wei】評論
A-證交法:非私募公司債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