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玉琴】評論
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但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
【Wendy Chiu】評論
監察院長.副院長.委員:6年
【我是小安】評論
(D)內閣 隨行政院長進退
【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評論
監察院院長、副院長(監察委員)=任期六年,得連任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大法官)=不受任期保障監察委員=任期六年,得連任大法官(非司法院院長、副院長)=任期八年,不得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