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上榜)歡迎加入本讀書會】評論
個人記憶法:126條規定事項,都能以年為單位支付;127條規定事項即選項(A)(B)(D)幾乎都是當面或短期內支付,故請求權為更短的2年
【行百里者半九十】評論
原本題目:下列各種請求權,何者因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A)旅店之住宿費 (B)醫生之診費(C)出租人每月可收取之租金 (D)商人所供給之商品之代價【100初等考試-人事行政-法學大意】修改成為下列各種請求權,何者因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A)旅店之住宿費 (B)醫生之診費(C)出租人每月可收取之租金 (D)商人所供給之商品之代價
【ntit0761】評論
民法 第 126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