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Winnie Hu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第18條(負責人親自主持維持秩序並清理污染)【相關罰則】§27 集會、遊行之負責人,應於集會、遊行時親自在場主持,維持秩序;其集會處所、遊行路線於使用後遺有廢棄物或污染者,並應負責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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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第18條(負責人親自主持維持秩序並清理污染)【相關罰則】§27 集會、遊行之負責人,應於集會、遊行時親自在場主持,維持秩序;其集會處所、遊行路線於使用後遺有廢棄物或污染者,並應負責清理。
【用戶】Winnie Hu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第18條(負責人親自主持維持秩序並清理污染)【相關罰則】§27 集會、遊行之負責人,應於集會、遊行時親自在場主持,維持秩序;其集會處所、遊行路線於使用後遺有廢棄物或污染者,並應負責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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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第18條(負責人親自主持維持秩序並清理污染)【相關罰則】§27 集會、遊行之負責人,應於集會、遊行時親自在場主持,維持秩序;其集會處所、遊行路線於使用後遺有廢棄物或污染者,並應負責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