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7. 下列何者不是特殊教育新課綱的基本理念?
(A)因應融合教育需與普通教育接軌
(B)設計符合身心障礙學生需求之補救或功能性課程
(C)重視課程與教材的鬆綁
(D)強化身心障礙學生個別輔導計畫的功能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
統計:A(3),B(17),C(34),D(81),E(0)

用户評論

Yuan Yuan Che】評論

特殊教育課程總綱的基本理念可歸納為以下四項:一、 因應融合教育需與普通教育接軌之需求,並以普通教育課程為特殊需求學生設計課程之首要考量。二、 設計符合特殊需求學生所需之補救或功能性課程,以落實能力本位、學校本位及社區本位課程之實施。三、 重視課程與教材的鬆綁,以加深、加廣、重整、簡化、減量、分解或替代等方式彈性調整九年一貫能力指標,以規劃及調整課程。四、 強化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IEP)的功能,將課程與 IEP 做密切結合,以充分發揮 IEP 行政與教學規劃與執行督導之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