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Annie Chen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1. 依民法第185條「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不能知其中孰為加害人者,亦同。造意人及幫助人,視為共同行為人。」故甲乙丙構成共同侵權行為,依第271條對丁負連帶債務責任。2. 故丁得依第273條向甲乙丙中之一人或數人或其全體,同時或先後請求全部或一部之給付。 相關法條參照第185條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不能知其中孰為加害人者,亦同。造意人及幫助人,視為共同行為人。第271條數人負同一債務或有同一債權,而其給付可分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各平均分擔或分受之;其給付本不可分而變為可分者亦同。第27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