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c Lu】評論
公務人員與所屬機關間簽署之自願降調同意書<=自願"雙方"行為..產生 公法上效力...行政契約
【janie2237】評論
因公務員就算不簽署同意書,公務員身分仍不會改變,不屬行政處分
【BoBo Wu】評論
不好意思,請問這邊的行政契約,應屬和解契約或雙務契約?1) 行程法§136(和解契約)的要件是:有不確定的事實或法律關係、經職權調查無法排除、雙方相互退讓。
【哭雲】評論
我覺得是代替行政處分之行政契約。降級調級是行政處分,可以申請履審並打撤銷訴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