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Jennifer-真兒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1-1公務人員概念範圍廣泛→狹義: 國家賠償法刑法公務員服務法公務人員任用法(1)公務人員任用法:公務人員依官等職等任用之。(最狹義)EX:戶政事務所主任 (2)公務員服務法: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及其他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廣義)EX:局長、公交會委員(3)國家賠償法: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最廣義)EX:公立學校教師、公立醫院醫師、機關約聘人員、工友(4)公務員保障法:法定機關依法任用之有給專任人員及公立學校編制內依法任用之職員,但不包括政務官及民選人員&第102條準用之對象。EX:直轄市區長
【用戶】盧妍蓁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有關「公務人員保障法」第3條規定之適用對象,下列所述何者為非? (A)警察人員(B)國立大學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聘用之教師 (C)國立大學編制內依法任用之職員(D)關務人員人事行政學- 98 年 - 98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試題人事行政大意#3291答案:B公務人員保障法第 3 條 本法所稱公務人員,係指法定機關依法任用之有給專任人員及公立學校編制內依法任用之職員。 前項公務人員不包括政務人員及民選公職人員。B.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教育人員為各公立各級學校校長、教師、職員、運動教練,社會教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屬學術研究機構(以下簡稱學術研究機構)研...
【用戶】xse4521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a)適用公務員懲戒法公務員懲戒法並未明文規定作為懲戒對象的公務員範圍,實務見解認為應該包括: 一、政務人員。 二、法定機關任用或派用之有給專任人員。 三、公立學校校長、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 四、公立學術研究機構兼任行政職務之研究人員、公立社會教育機構專業人員。 五、公營事業機構經國家或其他公法人指派在該機構代表其執行職務之人員。 六、民選地方首長。 七、軍職人員。(c)適用公務人員保障法第 102 條 下列人員準用本法之規定: 一、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布施行前已進用未經銓敘合格之公立學校職員。 二、私立學校改制為公立學校未具任用資格之留用人員。 三、公營事業依法任用之人員。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