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7 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區段徵收以抵價地補償時,因情況特殊,經上級主管機關核准之抵價地總面積,不得少於徵收總面積多少?
(A)55%
(B)50%
(C)45%
(D)40%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66784
統計:A(10),B(30),C(26),D(217),E(0)

用户評論

漁夫】評論

土地徵收條例第45條區段徵收土地時,應依第三十條規定補償其地價。除地價補償得經土地所有權人申請,以徵收後可供建築之抵價地折算抵付外,其餘各項補償費依第三十一條至第三十四條規定補償之。抵價地總面積,以徵收總面積百分之五十為原則。因情況特殊,經上級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但不得少於百分之四十。曾經農地重劃者,該重劃地區部分不得少於百分之四十五。

楊雨臻】評論

土地徵收條例第3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