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關於原住民族中、小學、原住民教育班及原住民重點學校之專任教師甄選,依原住民教育法第 25 條規定,何者不是其規定?
(A)應於當年度教師缺額一定比率聘任原住民各族教師。
(B)原住民族中、小學及原住民重點學校主任、校長,應優先遴選原住民各族群中已具主任、校長資格者擔任。
(C)教師缺額之一定比率,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會同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定之。
(D)原住民族中、小學、原住民教育班及原住民重點學校之教師、主任、校長之聘任或遴選辦法,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會同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定之。第 4 頁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23543
統計:A(412),B(369),C(1590),D(66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教育行政的研究典範、教育行政

用户評論

Celine 必上榜】評論

C選項應改為教師缺額一定比率,由直轄市 縣(市)教育主管行政機關定之。

黃美月】評論

第 25 條原住民族中、小學、原住民教育班及原住民重點學校之專任教師甄選,應於當年度教師缺額一定比率聘任原住民各族教師;於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五月七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後五年內,其聘任具原住民族身分之教師比率,應不得低於學校教師員額三分之一或不得低於原住民學生占該校學生數之比率。前項教師缺額一定比率,由直轄市、縣(市)教育主管行政機關定之。原住民族中、小學及原住民重點學校主任、校長,應優先遴選原住民各族群中已具主任、校長資格者擔任。第一項及前項教師、主任、校長之聘任或遴選辦法,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會同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定之。

林怡芬】評論

原住民族教育法 (民國 103 年 01 月 29 日 )第 25 條原住民族中、小學、原住民教育班及原住民重點學校之專任教師甄選,應於當年度教師缺額一定比率聘任原住民各族教師;於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五月七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後五年內,其聘任具原住民族身分之教師比率,應不得低於學校教師員額三分之一或不得低於原住民學生占該校學生數之比率。前項教師缺額一定比率,由直轄市、縣(市)教育主管行政機關定之。原住民族中、小學及原住民重點學校主任、校長,應優先遴選原住民各族群中已具主任、校長資格者擔任。第一項及前項教師、主任、校長之聘任或遴選辦法,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會同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