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香兒】評論
102年開始不用換發了=0=
【Rita Huang】評論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4條汽車行車執照、拖車使用證每三年換發一次,機車行車執照每二年換發一次,自原發照之日起算,期滿前後一個月內,須申請換領新照始得行駛。但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起,下列車輛之證照免申請換發:一、校車、幼童專用車及救護車(仍需換發)以外之自用汽車行車執照。二、機車行車執照。三、自用拖車使用證。前項免申請換發證照之車輛,其已領有之證照有效期間屆滿後,仍屬有效,並得免換發之。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2. 汽車行車執照及拖車使用證每幾年換發一次?(A)2 年(B)3 年(C)5 年(D)過期無需換發仍屬有效 。修改成為2. 汽車行車執照及自用拖車使用證每幾年換發一次?(A)2 年(B)3 年(C)5 年(D)過期無需換發仍屬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