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田光夫】評論
行政罰===純粹屬地主義
【太陽】評論
舉例(A)外國人在中華民國領域內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應受處罰者,亦適用 外國人在台灣闖紅燈要罰錢 (A對)(B)在中華民國領域外之中華民國船艦或航空器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者,不適用 想像一下,中華民國船艦或航空器也是台灣領土的一部分(所以適用)(C)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或結果,必須均在中華民國領域內者,才適用 只要你有闖(行為)或者你被拍到有闖(結果)都必須被罰(是這樣嗎@@)(D)本國人在國外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應受處罰者,亦不適用 你闖國外紅燈台灣怎麼罰@@
【Damaris】評論
依行政罰法第6條之規定「在中華民國領域內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應受處罰者,適用本法。在中華民國領域外之中華民國船艦、航空器或依法得由中華民國行使管轄權之區域內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者,以在中華民國領域內違反論。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或結果,有一在中華民國領域內者,為在中華民國領域內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所以這一題選A。選項D是屬人原則。
【Bing Bing】評論
(B)在中華民國領域外之中華民國船艦或航空器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者,不適用 行政罰法§6Ⅱ: 在中華民國領域外之中華民國船艦、航空器或依法得由中華民國行使管轄權之區域內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者,以在中華民國領域內違反論。(C)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或結果,必須均在中華民國領域內者,才適用行政罰法§6Ⅲ: 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或結果,有一在中華民國領域內者,為在中華民國領域內違反行政法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