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3.台北縣現有的學前特殊教育模式,有其獨特的性質,下列哪一種說法是符合實際情形的?
(A)將所有特殊需要的學生完全融入在普通班級裡
(B)依照評估結果將學生分別安置在普通班與特殊班
(C)只要普通班級接受一個特殊需要學生,一律可以減少3個普通幼生
(D)將所有特殊需要學生完全安置在特殊教育班級裡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75236
統計:A(316),B(3073),C(741),D(25),E(0)

用户評論

【用戶】林娟如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如果沒記錯的話,好像是依照學生的狀況減少1~3人

【用戶】蘇彎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現實的幼教環境裡...只要普通班級接受一個特殊需要學生,一律可以減少2個普通幼生(以新竹市為例)

【用戶】廖育萱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公立幼稚園招收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持有衛生署指定之合格身心障礙鑑定醫院所開具之發展遲緩證明者(限六個月內開立者)之各類身心障礙幼兒,每班以三人為原則(普通班每班至多安置重度身心障礙或多重障礙學生一名,其他身心障礙學生則以三名為限)。普通班每安置身心障礙及發展遲緩幼兒,可酌減該班人數一至三人,實際減少人數經鑑定教師決定之。

【用戶】榮辱與共

【年級】小五上

【評論內容】想請問樓上廖老師您提供的資訊要去哪裡看呢?謝謝幫忙回答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