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上榜】評論
依據"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103.04.08
【許梅梅】評論
所以這問題要針對各縣市回答嗎?
【Elaine Ho】評論
綜合以上,C是後面「由園方勾選優秀的教保員前來任職」錯吧!應該是「各縣市教育局依目前排序,立即派任有意願前來的新教保員」
【台中一定上】評論
法規名稱: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公發布日:民國 101 年 04 月 27 日修正日期:民國 106 年 05 月 08 日第 3 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每學期至少辦理一次聯合公開甄選作業。但幼兒園或學校未有開缺或第一學期以聯合公開甄選方式作業,並有備取名單足供當學年使用者,不在此限。第 21 條依本辦法辦理甄選、考評、遷調及考核之人員,應確實保密,並遵守行政程序法有關利益迴避之規定。幼兒園或學校辦理甄選作業者,其甄選委員、考評人員如已知為參加甄選者之實習輔導教師時,應自行迴避,且不得擔任閱卷、評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