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張莉莉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其實最簡單的案例就是脫產行為,今債務人甲為防免債權人強制執行,就把他的所有財產贈與給他人,以致於債權人無從執行,此時債權人的債權無從實現,是不是就有害債權人之債權了呢?債務人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債權者,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用戶】Pei Ting Liao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第244條(債權人撤銷權) 債務人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債權者,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債務人所為之有償行為,於行為時明知有損害於債權人之權利者,以受益人於受益時亦知其情事者為限,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債務人之行為非以財產為標的,或僅有害於以給付特定物為標的之債權者,不適用前二項之規定。 債權人依第一項或第二項之規定聲請法院撤銷時,得並聲請命受益人或轉得人回復原狀。但轉得人於轉得時不知有撤銷原因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