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 Hong-Wei】評論
第 2 條本法所稱幼稚教育,係指四歲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兒童,在幼稚園所受之教育。
【Heng Chi Liao】評論
幼稚教育法~~還活著!!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H0070007
【周詩涵】評論
幼托整合以後改用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了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70031
【小點子】評論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條幼兒:指2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