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政府為保障身心障礙者就業權益,在相關法條上有諸多規定,但其規範內涵不包括下列何者?
(A) 進用身心障礙者之機關單位,對其所進用之身心障礙者,應本同工同酬之原則
(B)各機關單位,對其所進用之身心障礙者,其所核發之正常工作時間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C) 庇護性就業之身心障礙者,得依其產能核薪;其薪資,由進用單位與庇護性就業者議定,並報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核備
(D) 身心障礙者接受庇護性就業後,若職業輔導評量單位評量確認不適於庇護性就業時,庇護性就業服務單位應依其實際需求提供轉銜服務,並得發給資遣費。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71429
統計:A(111),B(19),C(152),D(37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身心障礙

用户評論

【用戶】蕭方方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第 40 條進用身心障礙者之機關(構),對其所進用之身心障礙者,應本同工同酬之原則,不得為任何歧視待遇,其所核發之正常工作時間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庇護性就業之身心障礙者,得依其產能核薪;其薪資,由進用單位與庇護性就業者議定,並報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核備。第 41 條經職業輔導評量符合庇護性就業之身心障礙者,由辦理庇護性就業服務之單位提供工作,並由雙方簽訂書面契約。接受庇護性就業之身心障礙者,經第三十四條之職業輔導評量單位評量確認不適於庇護性就業時,庇護性就業服務單位應依其實際需求提供轉銜服務,並得不發給資遣費。

【用戶】Huanyu Liu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接受庇護性就業之身心障礙者,經第三十四條之職業輔導評量單位評量確 認不適於庇護性就業時,庇護性就業服務單位應依其實際需求提供轉銜服 務,並得不發給資遣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