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Danny Lee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處理規則50 經按址投遞而無法投交之掛號郵件及依規定通知領取之掛號郵件,均送交指定郵局招領;其招領期間,自通知招領之次日起算15日,屆期未領回者,退回寄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