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甲所有已登記的房屋,爲乙所不法侵占,請問甲對於乙請求返還房屋,該請求權的消滅時效爲多久?
(A)2年
(B)5年
(C)15年
(D)無消滅時效期間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39372
統計:A(17),B(17),C(63),D(400),E(0)

用户評論

李喬克】評論

依以下判斷---民法125:請求權,因1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可能是正解);又,動產遭民法949行為而生之失去占有之回復請求權僅2年、民法963遭侵奪為1年,均非屬不動產請求依據,末以民法769、770時效取得,均需符合不動產未辦登記要件,始能取得所有(民法772:不問其有無登記皆有取得他項權利請求權),本題經考量後,皆無前述法令適用,且土法43:本法所為登記有絕對效力。另所有權又有(絕對物權)之稱,不動產之取得效力以登記為表徵,故推定不因喪失占有而失去所有,答案應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