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關於典權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典權約定期限不可以超過三十年,超過三十年者縮短爲三十年
(B)典權之約定期限不滿十五年者,不得附有絕賣條款
(C)典權存續中,典權人原則上可以將典物轉典或出租於他人
(D)典物爲土地,典權人在其上有建築物者,可以將典權與建築物分別爲讓與或其他處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37566
統計:A(23),B(57),C(76),D(482),E(0)
用户評論
【祝念祖(地政士終於及格)】評論
D:典物為土地,典權人在其上有建築物者,【可以將】典權與建築物【分別】為讓與或其他處分……其典權與建築物,【不得分離而為讓與或其他處分】。民法第917條Ⅰ典權人得將典權讓與他人或設定抵押權。Ⅱ【典物為土地,典權人在其上有建築物者,其典權與建築物,不得分離而為讓與或其他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