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n-ting Chun】評論
心理與教育測驗,就其性質而言,可分為主觀測驗(Subjective Test)和客觀測驗(Objective Test)兩種。前者通常指論文式考試,包括作文、申論、問答、證明等試題,受試者的反應不加以限制,沒有固定的標準答案,故試卷的記分易受評閱者個人主觀見解所影響,以致同一分試卷的得分,往往因評閱者見仁見智而互有出入;後者通常指新法考試,包括是非、選擇、配合、排列、填充等試題,受試者的反應有一定型式,評分也有客觀的標準,故某一分試卷應得的分數相當確定,不因評閱者而異。
【林嘉宸】評論
評分也有客觀的標準,故某一分試卷應得的分數相當確定,不因評閱者而異。
【Rita Huang】評論
回1F,應是"選擇測驗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