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4 關於都市計畫之行政爭訟,依現行行政訴訟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凡依都市計畫法發布之都市計畫,皆得為行政法院審查之標的
(B)都市計畫審查程序中,擬定及核定都市計畫之機關,共同為被告機關
(C)都市計畫審查程序,專屬都市計畫區所在地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管轄
(D)行政法院審查如認都市計畫違法,應判決原告有理由,並撤銷該都市計畫

參考答案

用户評論

Mary Fischer】評論

(A)凡依都市計畫法發布之都市計畫,皆得...

】評論

(A)凡依都市計畫法發布之都市計畫,皆得為行政法院審查之標的正確(B)都市計畫審查程序中,擬定及核定都市計畫之機關,共同為被告機關行政訴訟法第 237-18 條第1項人民、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公法人認為行政機關依都市計畫法發布之都市計畫違法,而直接損害、因適用而損害或在可預見之時間內將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者,得依本章規定,以核定都市計畫之行政機關為被告,逕向管轄之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宣告該都市計畫無效。(C)都市計畫審查程序,專屬都市計畫區所在地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管轄行政訴訟法第 237-19 條前條訴訟,專屬都市計畫區所在地之高等行政法院管轄。(D)行政法院審查如認都市計畫違法,應判決原告有理由,並撤銷該都市計...

點點】評論

11F是對的

陳彥瑞】評論

何人可以請求、何人為被告(行政訴訟法第237 條之 18)凡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受都市計畫侵害或將受侵害之人民、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公法人,均得依本章規定之程序提起行政訴訟。並應以核定都市計畫之行政機關為被告。訴訟客體(行政訴訟法第 237 條之 18)都市計畫審查訴訟客體,係以已發布之都市計畫為對象,而不包括草擬階段之都市計畫。在何處、何時可提訴訟(行政訴訟法第 237 條之 19、第 237 條之 20)基於便利民眾參與訴訟由「都市計畫區所在地」之高等行政法院專屬管轄。另外應於「都市計畫發布後1年」之不變期間內提起。但都市計畫發布後始發生違法之原因者,應自原因發生時起算。重新自我省查程序(行政訴訟法第 237 條之21)本次修法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