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 依據國民體育法第 19 條之規定,各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其員工人數達多少人,應聘請體育專業人員辦理員工體育休閒活動之設計及輔導?
(A) 100 人以上
(B) 200 人以上
(C) 300 人以上
(D) 500 人以上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285714
統計:A(8),B(1),C(1),D(4),E(0)

用户評論

Pei Yi Chou】評論

第19條(機關、團體員工體育休閒活動之推動)  各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應加強推動員工體育休閒活動;其員工人數達五百人以上者,應聘請體育專業人員,辦理員工體育休閒活動之設計及輔導。   各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依前項規定辦理績效良好者,各級主管機關得給予獎勵;其獎勵對象、條件、程序、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