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9 下列何者之財產申報資料,無須定期刊登政府公報並上網公告?
(A)最高法院院長
(B)新北市市長
(C)立法委員
(D)行政院政務委員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
統計:A(1),B(0),C(1),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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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斯理】評論

第6條(申報資料之公布)  受理申報機關(構)於收受申報二個月內,應將申報資料審核,彙整列冊,供人查閱。總統、副總統及縣(市)級以上公職候選人之申報機關(構)應於收受申報十日內,予以審核彙整列冊,供人查閱。   總統、副總統、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各院院長、副院長、政務人員、立法委員、直轄市長、縣(市)長等人員之申報資料,除應依前項辦理外,應定期刊登政府公報並上網公告。   申報資料之審核及查閱辦法,由行政院會同考試院、監察院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