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中華民國憲法第八十一條關於法官「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非依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的規定,主要在維護下列何項憲政精神?
(A)文官中立
(B)罪刑法定
(C)依法施政
(D)司法獨立。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31707
統計:A(1),B(7),C(2),D(30),E(0)
用户評論
【丸子】評論
憲法八十一條「法官為終身職,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非依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法官為終身職,此乃法官地位保障,因法官為負責審判之核心人員,其身分若無良善保障,則執法必定瞻前顧後,以致司法獨立沒有辦法繼續維持或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