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規範地方政府應自辦或獎勵民間辦理兒童托育機構的是下列何法規?
(A)幼稚教育法
(B)憲法
(C)兒童及少年福利法
(D)教育基本法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59606
統計:A(622),B(69),C(1704),D(65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分類、托育機構概況、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分類

用户評論

Slug Lin】評論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100.11.30)第五章 福利機構第七十五條  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分類如下:一、托嬰中心。二、早期療育機構。三、安置及教養機構。四、心理輔導或家庭諮詢機構。五、其他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前項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之規模、面積、設施、人員配置及業務範圍等事項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第一項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各級主管機關應鼓勵、委託民間或自行創辦;其所屬公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之業務,必要時,並得委託民間辦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辦理托嬰中心托育服務之輔導及管理事項,應自行或委託相關專業之機構、團體辦理。

】評論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民國 104 年 12 月 16 日第 75 條 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分類如下:一、托嬰中心。二、早期療育機構。三、安置及教養機構。四、心理輔導或家庭諮詢機構。五、其他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前項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之規模、面積、設施、人員配置及業務範圍等事項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第一項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各級主管機關應鼓勵、委託民間或自行創辦;其所屬公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之業務,必要時,並得委託民間辦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辦理托嬰中心托育服務之輔導及管理事項,應自行或委託相關專業之機構、團體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