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藥師法有關藥師執行業務之警告、罰鍰、停業、撤銷或廢止執業執照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罰鍰由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為之
(B)撤銷執業執照由中央主管機關為之
(C)廢止執業執照由中央主管機關為之
(D)停業由中央主管機關為之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2084
統計:A(1140),B(28),C(37),D(33),E(0)
用户評論
【用戶】海星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藥師法第 25 條本法所定警告、罰鍰、停業、撤銷或廢止執業執照,除本法另有規定外,由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為之;撤銷或廢止藥師證書,由中央主管機關為之。
【用戶】郭蓉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藥師執照地方藥師證書中央
【用戶】海星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藥師法第 25 條本法所定警告、罰鍰、停業、撤銷或廢止執業執照,除本法另有規定外.....
【用戶】郭曉蓉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藥師執照>地方藥師證書>中央
【用戶】海星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藥師法第 25 條本法所定警告、罰鍰、停業、撤銷或廢止執業執照,除本法另有規定外.....看完整詳解
【用戶】郭曉蓉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藥師執照>地方藥師證書>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