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龜龜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請問下列對臺灣日治時期法律的敘述,何者錯誤?(A)日治時期,曾經實施笞刑~正確。~解析 : 在林璀瑤的論文中,臺灣「日治時期」引進「笞刑」(鞭刑)與廢除笞刑時,都有關於「野蠻」的思辨,1902年5月24日後藤新平撰寫〈笞刑設置之議〉,對於「野蠻」的批評,後藤是如此回應的:「世俗聽說要施行笞刑,雖有人說笞刑乃野蠻之特別刑罰,如今日施行會毀損文明體面,徒然招致歐美先進的譏笑,此乃過度崇尚歐美文明,連其糟粕也心醉之。將臺灣的文化水準與日本人一視同仁,可說是不知因時因地之差異。」由後藤的話語,為引進笞刑,認為歐美先進「廢除身體刑」不過只是「糟粕」而已,他細膩的從日本近現代史中攫取經驗,而企圖摸索出最適合殖民地的法律...
【用戶】于神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99年考題和今(103)年台北市長選舉...是巧合? 是冥冥之靈 ? 違背道德只爲私利的連家 , 何能受萬民永戴 ? 若與之權柄執政 , 萬民的公益權利有何保障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