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3.銀行辦理授信,應訂定合理之定價,考量諸多因素,不得以不合理之定價招攬或從事授信業務。下列何者非屬銀行法規定之考量因素?
(A)市場利率
(B)本身資金成本、營運成本
(C)業績目標
(D)預期風險損失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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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ennnnnn】評論

銀行法第34-1條銀行辦理授信,應訂定合理之定價,考量市場利率、本身資金成本、營運成本、預期風險損失及客戶整體貢獻度等因素,不得以不合理之定價招攬或從事授信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