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 在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下之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或損失,應如何申報納稅?
(A)不論有無應納稅額,均應自行填具申報書
(B)有應納稅額時才需要自行填具申報書
(C)不論有無應納稅額,均應於收到稅捐機關通知書後才需要填寫申報書
(D)如有應納稅額時,俟收到稅捐機關通知書後才需要填寫申報書。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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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睡的綿羊】評論

第 14-5 條個人有前條之交易所得或損失,不論有無應納稅額,應於下列各款規定日期起算三十日內自行填具申報書,檢附契約書影本及其他有關文件,向該管稽徵機關辦理申報;其有應納稅額者,應一併檢附繳納收據:一、第四條之四第一項所定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二、第四條之四第二項所定房屋使用權交易日之次日、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交易日之次日。三、第四條之四第三項所定股份或出資額交易日之次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