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睡的綿羊】評論
取得成本包含哪些項目?答:交易之房地為買賣取得者,取得成本以買入成交價額為準;因繼承或受贈取得者,取得成本以繼承或受贈時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按政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後之價值為準。另可提示證明文件核實列報下列成本:(一)購入房屋、土地達可供使用狀態前支付之必要費用(如契稅、印花稅、代書費、規費、公證費、仲介費等),及於房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完成前,金融機構借款之利息。(二)取得房屋後,於使用期間支付能增加房屋價值效能且非 2 年內所能耗竭之增置、改良或修繕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