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 相對於企業管理,下列關於公共行政的特質之敘述,何者錯誤?
(A)陽光法案的內涵在於說明公共組織受到高度的公共監督
(B)許多政府活動具有強迫、獨占與不可避免之本質
(C)公共組織目標模糊,所以服務人民的市場區隔相對清楚
(D)公共組織的行動常受法規限制,較缺少彈性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38083
統計:A(87),B(290),C(2588),D(123),E(0)

用户評論

【用戶】fofx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公共行政的獨特性:(1)公共行政的活動深受法律規章與規則程序的嚴格限制(2)權威的割裂(3)公共行政必須受到高度的公共監督(4)公共行政常受政治因素影響相當深遠(5)公共行政之組織目標大多模糊不清且難以測量(6)公共行政較具有強制性之特質(7)公共行政提供公共財,故較不受市場競爭之影響

【用戶】神山日光Ninko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改成市場區隔不容易界定

【用戶】Mee Chen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公共行政的獨特性:依樓上解說  *行政事權依部門及中央或地方分離,形成權威割裂的局面                     *許多政府活動具有強迫獨佔.與不可避免的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