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Yan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二)ASPA 倫理守則(1994)ASPA 於一九八五年通過的倫理守則十二條文,至一九九四年增修成為五準則三十二條文,內容精闢完整,除消極防惰外,更充滿著鼓勵公務員積極行事、培養專業、公益為先的提示和期許。該倫理守則的全文內容如下(賴維堯,民85:94-95):1. 實踐公共利益(Serve the Public Interest)為「服務大眾為先、個人利益次之」理念,學會成員(公務員、學界、企業界、民間人士)應:(1)運用裁量權增進公共利益。(2)反對任何形式的歧視與騷擾,並協助優惠雇用行動(弱勢 優先、Affirmative Action)的推動。(3)肯定並支持民眾對政府運作有知的權利。(4)鼓勵民眾參與政策制定。(5)培養憐憫、仁愛、公正、樂觀的精神。(6)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