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依民法規定,以所有之意思,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者,經過多久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
(A)五年
(B)十年
(C)十五年
(D)二十年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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