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在「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課程發展共同原則及課程綱要總綱」中,那些領域內容屬於「特殊需求」的綱要範圍?
(A)社會與語文
(B)健康與體育、藝術與人文
(C)職業教育、創造力
(D)自然與生活科技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39274
統計:A(31),B(37),C(1191),D(9),E(0)

用户評論

madmad2011】評論

特殊需求領域之學習內涵可包含「職業教育」、「學習策略」、「生活管理」、「社會技巧」、「定向行動」、「點字」、「溝通訓練」、「動作機能訓練」、「輔助科技應用」、「領導才能」、「創造力」、「情意課程」等科目。特教班之七大領域課程,以及資源班以抽離方式進行之語文、數學、社會、自然與生活科技等 領域之課程,仍應在原七大領域之時數內調整,且不屬於特殊需求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