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B
【用戶】nk8759603
【年級】小六上
【評論內容】第 16 條廠商之服務費用,得於契約規定於訂約後預付一部分,其餘按月或分期支付。但各次付款金額及條件應予訂明。前項預付一部分者,以不逾契約總額或預估給付總額之百分之三十為原則
【用戶】ALEX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機關委託資訊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 19 條 廠商之服務費用,得於契約規定於訂約後預付一部分,其餘按月或分期支付。但各次付款金額及條件應予訂明。前項預付一部分者,以不逾契約價金總額或契約價金上限之百分之三十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