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exis Kuo】評論
解釋字號釋字第 445 解釋公布日期民國 87年1月23日解釋爭點集會遊行法相關規定違憲?解釋文憲法第十四條規定人民有集會之自由,此與憲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同屬表現自由之範疇,為實施民主政治最重要的基本人權。國家為保障人民之集會自由,應提供適當集會場所,並保護集會、遊行之安全,使其得以順利進行。以法律限制集會、遊行之權利,必須符合明確性原則與憲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
【Cathy Peng】評論
,乃對「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之言論,使主管機關於許可集會、遊行以前,得就人民政治上之言論而為審查,與憲法保障表現自由之意旨有違
【想想美麗】評論
可主張,不可「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