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國家情報工作必須保持高度的隱密,惟是否即可以因此而迴避接受監督?試依我國「憲法」、「國家安全局組織法」與「國家情報工作法」之相關規定,說明我國現行「情報監督」(Intelligence Oversight)之機制,並分析其中是否有不足或需改進之處。(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58431
統計:A(22),B(422),C(1066),D(1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言論自由的不表意自由、人民團體法對主張共產主義、分裂國土之團體不許可設立規定違憲、集會遊行法許可制及刑罰規定並不違憲

用户評論

Alexis Kuo】評論

解釋字號釋字第 445  解釋公布日期民國 87年1月23日解釋爭點集會遊行法相關規定違憲?解釋文憲法第十四條規定人民有集會之自由,此與憲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同屬表現自由之範疇,為實施民主政治最重要的基本人權。國家為保障人民之集會自由,應提供適當集會場所,並保護集會、遊行之安全,使其得以順利進行。以法律限制集會、遊行之權利,必須符合明確性原則與憲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

Cathy Peng】評論

,乃對「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之言論,使主管機關於許可集會、遊行以前,得就人民政治上之言論而為審查,與憲法保障表現自由之意旨有違

想想美麗】評論

可主張,不可「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