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oKuo】評論
根據 Edwards (1991)的定義,個人─工作適配可區 分為以下兩類:(1)需求─供給適配:員工的需求、喜 好及欲望都能在這份工作中得到;(2)要求─能力適配 :員工具備的知識、技術與能力能夠符合工作的要求。
【Annie Lu】評論
心理契約是“個人將有所奉獻與組織欲望有所獲取之間,以及組織將針對個人期望收穫而提供的一種配合。”企業清楚地瞭解每個員工的需求與發展願望,並儘量予以滿足;而員工也為企業的發展全力奉獻,因為他們相信企業能滿足他們的需求與願望。“心理契約”不是有形的契約,但卻發揮著有形契約的作用,是存在於員工與企業之間的隱性契約,其核心是員工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