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hley】評論
姻親關係 根據民法969條規定,血親的配偶、配偶的血親、配偶的血親的配偶,都叫姻親關係;舉例來說: 甲的妻子乙,那對甲的妹妹丙來說,甲是丙的血親,那乙是甲的配偶,所以乙對丙而言,是血親〈甲〉的配偶,所以乙丙之間,也就是嫂嫂跟小姑之間的關係是姻親關係。 甲的妻子乙,乙的父親丁,那丁對甲之間的關係是,配偶〈乙〉的血親〈丁〉,所以甲丁之間,也就是丈人跟女婿之間的關係,在法律上也叫做姻親關係。 甲的妻子乙,乙的妹妹戊,戊的先生己,那甲對己在法律上的關係是,配偶〈乙〉的血親〈戊〉的配偶〈己〉,所以甲己之間,也就是我們一般俗稱的連襟之間關係,在法律上也稱作姻親關係。
【國道警察】評論
簡單來說,"親家"不算法律上的姻親,叫爽的而已,所以是C無誤~
【喵言喵語】評論
姻親:血配、配血、配血配。配血配舉例:連襟(姊妹間的丈夫互相的稱呼或合稱)妯娌(注音ㄓㄡˊㄌ一˙兄弟間的妻子互相的稱呼或合稱)(C)子女(血)的配偶(配)的父母(血)血配血不是姻親、血配血不是姻親、血配血不是姻親,例如:親家
【唐唐】評論
53. 下列何者不是《民法》所稱之姻親? (A)配偶之血親 (B)配偶之血親之配偶 (C)血親之配偶 (D)血親之配偶之血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