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甲將其所有的 A 金條交由乙保管,乙因為缺錢,未經甲的授權,將 A 金條以自己名義賣給不知情的丙,丙不知道 A 金條其實是甲所有,所以還是把相當於市價的價金交付予乙,乙亦將 A 金條交付予丙,問甲可以分別對乙和丙主張何種權利?(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28775
統計:A(158),B(101),C(29),D(139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教育程度查記

用户評論

【用戶】Kevin Lin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戶籍法 第 16 條出境二年以上,應為遷出登記。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適用之:一、因公派駐境外之人員及其眷屬。二、隨我國籍遠洋漁船出海作業。

【用戶】Bonnie Hsu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因公派駐境外之人員及其眷屬 及 隨我國籍遠洋漁船出海作業。 不需辦理遷出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