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exis Kuo】評論
第一百零七條(中央立法並執行事項)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五、航空、國道、國有鐵路、航政、郵政及電政。第一百零八條(中央立法事項)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或交由省縣執行之:四、教育制度。十四、公用徵收。十七、警察制度。
【Gracec Chen】評論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