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7. 下列汽車設備之規格不得變更者為
(A)排氣管
(B)車身外附加燈飾
(C)輪胎
(D)車架。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30216
統計:A(63),B(406),C(18),D(49),E(0)

用户評論

謝旻】評論

第二十三條之一   汽車下列設備規格不得變更:  一、底盤設備:  (一)方向盤位置。  (二)傳動系統設備:指汽車之排檔型式、驅動方式、變速箱及齒輪箱。  (三)煞車作用設備:指煞車作用種類(總泵、分泵及油管)及防滑煞車系統。  (四)懸吊系統:指支臂、三角架與連桿機構。  二、引擎設備:指引擎之機械或渦輪增壓系統、氮氣導入裝置設備。  三、車身設備:  (一)車身外附加燈飾。  (二)車燈噴色或貼膠紙。  四、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項目。  機器腳踏車下列設備規格不得變更:  一、引擎設備:指引擎之機械或渦輪增壓系統、氮氣導入裝置設備。  二、車身設備:車燈噴色或貼膠紙。  三、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