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我國設置地方教育審議委員會的法令依據是:
(A)地方教育法
(B)教育基本法
(C)高級中學法
(D)國民教育法。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77218
統計:A(86),B(1235),C(1),D(120),E(0)

用户評論

【用戶】上榜一姐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名  稱教育基本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2 年 12 月 11 日第 10 條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應設立教育審議委員會,定期召開會議,負責主管教育事務之審議、諮詢、協調及評鑑等事宜。前項委員會之組成,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首長或教育局局長為召集人,成員應包含教育學者專家、家長會、教師會、教師工會、教師、社區、弱勢族群、教育及學校行政人員等代表;其設置辦法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