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他三天三夜】評論
(A) 依據採購契約變更或加減價核准兼辦備查規定一覽表120萬為公告金額 屬於項次二:辦理契約變更,其變更部分之累計金額在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自累計金額達公告金額之時起。加帳累計金額在公告金額以上者,並須符合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其核准規定為:採購機關自行核准(B) 依據採購契約變更或加減價核准兼辦備查規定一覽表項次三:辦理契約變更,其變更部分之累計金額在查核金額以上(勞務1000萬以上為查核金額;本題為追加600+追減500=契約變更之價金合計為1100),自累計金額達查核金額之時起。加帳累計金額在公告金額以上者,並須符合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核准規定為:一、採購法第十二條第一項上級機關監辦規定。二、採購法第十三條第一項監辦規定。(D) 政府採購法§23 未達公告金額之招標方式,在中央由主管機關定之;在地方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定之。地方未定者,比照中央規定辦理。契約金額1250萬已超過公告金額(1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