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評論
A受死亡宣告者,以判決內所確定死亡之時,視為死亡 →推定B死亡宣告在於剝奪失蹤人之權利能力 → 目的乃在終結以被宣告人住所地為中心的法律關. 係,並非在剝奪其權利能力C失蹤人為 80 歲以上者,得於失蹤滿 2 年後,為死亡之宣告 →三年D失蹤人.....看完整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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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依民法之規定,下列有關死亡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