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珠奶茶】評論
著作權法 第 3 條五、重製:指以印刷、★★...
【忘記背後,努力面前】評論
(不販售。謝謝樓上,我懂我錯哪裡了。)散布權僅限於有體物,比如漫畫書一本、錄影帶一片等。壹、什麼是散布權?(一) 散布權(Right of Distribution)在有些國家的著作權法中稱之為發行權,就是說著作權人專有散布其著作物,使之在市場上交易或流通的權利。通常散布著作的方式有三種,一種是以銷售、贈與等移轉所有權的方法,將著作物提供公眾交易或流通,其餘兩種則是以出租或出借的方法,將著作物提供公眾流通。又所散布的著作物指有體物的著作原件或重製物,因此,網路上的傳輸或廣播電視的播送都跟散布權無關,不屬於散布權的範疇。可以這樣記,陳治宇老師有提過散布權耗盡,就是你把買來的正版書賣給別人,是合法的,但賣了之後你就沒有所有權了,就叫做散布權耗盡。但是網路影片分享給別人是不會耗盡的,因此不是散布權。
【111消特ShouT】評論
轉載陳治宇老師上課筆記:學者章忠信老師見解:關於【散布】,著作權法依國際著作權法制有特別的定義,和一般人所認知的【散布】並不一致,本法所說的【散布】要透過"原件or重製物 "來進行,也不論是"有償or無償 ",只要能達到"提供公眾交易or流通 "的效果就是【散布】。所以將文章、圖片、電腦程式、MP3音樂創作作品放在網路上傳播,是屬於【公開傳輸】,不屬於本法所說的【散布】。 必須是以書本、畫紙、卡片、磁片、錄音(影)帶、光碟進行流通,才是本法所說的【散布】。 自己白話總結:也就是說,無形的東西是沒有散布一說,必須為實體物才能散布。但,若是供人下載列印亦屬散布,必須視個案行為態樣再進行判斷。而本題僅上...
【yoyo (111消特已上】評論
用簡單好理解的方式’散布‘ 是8.9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