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龜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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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數人按其應有部分共有一物之所有權,通稱為:(A)分別共有 (B)公同共有 (C)區分所有 (D)部分共有~解析 :一、「分別」共有 :(一)「分別共有」之「意義」 :「數人」按其「應有部分」而「共享」有「一物」之「所有權」。(二)「分別共有」之「效力」 :1.「內部關係」 :(1)「共有物」之「使用收益」。(2)「外部關係」。(三)「分別共有」之「分割」 :1.「分割請求權」。(1)「共有物分割自由原則」→ 有二個例外 :Ⅰ. 因物之「使用目的」不能分割。「」「」Ⅱ. 因「契約訂有不分割之期限」者 → 但是不得逾「5年」,否則「縮短為5年」。(2) 分割「方法」:Ⅰ.「協議分割」 : 以「契約」為之,「不動產之分割」需依「書面並完成登記」 →始生取得「單獨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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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 YAHOO知識+公同共有&分別共有的區分––請問不動產的公同共有和分別共有如何區分 ?要用簡易的實用方法區分不要告訴我難懂的法條文字解說謝謝 ~~~~~~一、設若A土地之所有權人為:甲持分1/4乙持分1/4丙、丁公同共有1/2二、甲、乙之所有權均屬分別共有,可就其個別持分(1/4)自由移轉。三、丙、丁之所有權屬公同共有,因並無個別持分,故無法單獨處分,而需由二人共同為之。(現代地政 房地產法務稅專業)(代書部李瑞華 回覆)(現代地政專業網http://land.landagent.com.tw)~~~~~~~~~~~~~~~~~~~課本部份(一)分別共有:數人按其應有部分,對於其一物共有其所有權(民...